北京地方教育费附加目录

北京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指在北京市内居民消费中,用于支持本市教育事业的一种附加费用。该费用由居民在购买特定商品或享受特定服务时支付,由商家代为收取,并上缴给地方教育费附加基金。。
。
北京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和范围由北京市政府制定,通常是以销售额或固定比例的形式进行征收。征收的具体商品和服务范围也有一定的规定,通常包括酒店、餐饮、旅游、娱乐、通信等领域。。
。
这种附加费用的征收主要是为了增加北京市教育资金收入,提高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教育设施和教育质量。通过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让更多的居民参与教育投入,共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教育费附加怎么计算介绍如下:
地方教育附加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2%。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而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其征收管理特点为:
1、教育费附加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就会被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实际工作中,地方教育附加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加上消费税的总和再乘以百分之二,会计处理为: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申报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
1、城市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在县、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5%,不在市区或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1%;
2、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
3、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2%。

法律主观: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3%。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
法律客观:《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